黔科通〔2002〕144號
2002年10月24日
為保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根據省委、省政府、省紀委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省科技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責任追究的具體辦法。
一、責任考核
(一)考核的組織領導
成立 省科技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領導小組(以下簡稱“考核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廳長為考核領導小組組長,其他黨組成員及廳領導為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己祟I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考核辦公室”)、紀檢組長兼辦公室主任,監(jiān)察室、機關黨辦、人事教育處、辦公室、條財處的負責同志為成員。由考核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具體實施,每年12月份組織對機關各處室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進行考核。
(二)考核內容
1、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包括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的實施辦法和細則。
2、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省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會議及有關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度的情況。
3、貫徹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guī)定,執(zhí)行《廉政準則》抓專項治理工作的情況。
4、開展依法行政、端正部門工作作風,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工作情況。
5、抓信訪舉報和案件查處,完成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及工作情況。
根據以上內容、各單位每年底向廳紀檢組書面匯報落實情況。
(三)考核方法
1、每年12月10日以前,各單位要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貫徹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入年終總結考核內容,在單位的總結和領導干部個人述職報告中要寫明責任制執(zhí)行情況報廳紀檢組、監(jiān)察室。
2、廳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考核組到各單位進行考核,采取聽被檢查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匯報、召開座談會和個別談話。查閱有關文件、資料、會議記錄等考核方式。
3、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實行百分制打分??己私Y果劃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90分(含)以上為優(yōu)秀,89?70分為合格,69?60分為基本合格、59分(含)以下為不合格。
4、由廳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被考核單位的考核情況寫出考核報告,并向廳考核領導小組匯報考核情況,提出對被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獎懲的建議。
5、考核結果以適當方式,適當范圍內予以公布。
二、責任追究
(一)對有下列情況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的責任
1、對直接管轄內發(fā)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范圍內的事項拒不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
2、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fā)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集體資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造成惡劣影響的;
3、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造成惡劣影響的;
4、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財政、金融、審計、統(tǒng)計法規(guī)、弄虛作假的;
5、干擾、對抗監(jiān)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員、檢舉控告人員,證明人打擊報復的;
6、對其他違反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有關規(guī)定,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
7、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不報的。
(二)責任追究的方法和步驟
1、實施責任追究,要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2、違反責任制規(guī)定,需要追究責任給予黨紀處分的,由廳紀檢部門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由人事、監(jiān)察部門根據《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國有企業(yè)領導干部管理辦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由廳紀檢組、監(jiān)察室立案調查后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3、對于違反責任制規(guī)定,但尚未構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酌情予以批評教育,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檢討,取消評選資格等適當組織處理。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揚科技創(chuàng)新精神,傳遞更多科技創(chuàng)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此我們謹向原作者和原媒體致以敬意。如果您認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與我們聯(lián)系,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